“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在长春成立

时间:2017-11-20 栏目:动态新闻 点击: 5378 次

    来源:吉林省艺术研究院 编辑:科研规划办

     11月17日至18日,“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成立暨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论证会在长春召开。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孙若风、吉林省文化厅副厅长苏威和30多位来自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的院(所)长和代表出席。

        “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协同、共享精神引领下,由吉林省艺术研究院发起、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共同响应下成立的。孙若风指出,吉林省艺术科研和艺术人才培养工作近几年呈现出了勃勃生机。从“花开《桃李梅》同城汇演”,到汇聚全国顶级戏曲研究名家为“全国艺术研究院(所)青年戏曲理论人才培训”项目授课,再到举办全国艺术研究院(所)长高峰论坛和发起成立“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都从不同侧面体现了吉林省的文化自信、广纳百川的胸怀和文化担当精神。孙若风强调,“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的成立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在策划和研究“大课题”上充分发挥作用;要进一步促进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之间的广泛合作与交流;要上联中国艺术研究院,下联市县艺术研究所,起到牵线搭桥、凝聚力量的作用。苏威指出,通过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的通力合作,“联盟”定能在交流、合作、共享中结出丰硕的成果。吉林省文化厅将一如既往,为“联盟”做好服务工作。

        与会代表就“联盟”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章程条款和运行机制等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张积强说:“‘联盟’的成立关乎艺术研究机构的未来发展,联盟促进联动,空间很大,大有可为。”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龙仕勇院长说:“文化流布是跨行政区划的,协同发展不仅是必要的,更是符合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张超认为:“成立联合体协同发展,是各院(所)期盼的,吉林省艺术研究院具有前瞻意识、运筹能力和温和高效的工作方法,迅速把这件事做成了。这应该成为省级艺术研究院(所)发展的一个契机。”甘肃省艺术研究所副所长周琪认为:“‘联盟’的成立为续编‘集成’提供了契机。关于续编‘集成’,我们已经说了十几年,不能再等了。另外通过续编‘集成’,可以带出一批年轻人来,免得他们到研究机构后没有方向感。”大家一致认为,“联盟”不仅可以联合起来做国家文化工程,还可以通过做文化工程建立和逐渐形成艺术研究院(所)自己的研究风格和研究学派,真正成为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根据代表意见和建议,也根据“联盟”成立初期的实际情况,“联盟”组织机构暂由联盟成员联席大会和“联盟”秘书处组成。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均为联席大会成员,重大事项由联席大会讨论决定。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盟”运行的召集协调、落实督促、平台管理、网站建设和档案保存等。秘书处现设在吉林省艺术研究院。随着工作的开展,可考虑设立不同门类的学术委员会,整合力量,释放能量。

讨论会现场

        在随后两天的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征集论证和“联盟”合作项目研讨议题中,特邀专家、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主任李松,特邀专家、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原副主任张刚和各院(所)代表就艺术学重大项目选题、“后集成”时代如何“续集成”问题进行了聚焦论证和深入探讨。

       

        李松结合组织十大集成的工作经验和学术设计经验指出,“联盟”具有现代意义和后现代意义,中央号召协同、共享,所以这是未来促进文化发展的必然方向和路径。十大集成时代是自上而下的运行模式,当下续集成,可能是由下而上的操作方式,所以就显得这个“联盟”更有价值。我的想法是,我们可以有三个层面的事可以做,一是国家文化工程,二是分类做“大系”,三是做课题,可以同时启动,也可以先易后难。张刚提示大家考虑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问题,同时也要拓宽思路,不局限于狭义的艺术门类,比如村落文化志的视角,可能更有助于对戏曲文化的认知。各院(所)代表也从不同的视角提出设想。安徽省艺术研究院院长李春荣提出以改革开放40年或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时间节点,撰写各省戏剧发展史;陕西省艺术研究院院长丁科民认为续编“十大集成”应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和责任;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张积强介绍了山东省艺术研究院这几年研究与实践的有益探索,那就是:提出理论主张并加以舞台艺术实践,然后再进一步作理论总结的“肉夹镆”式方法,力求艺术研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刘侗、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院长谭博、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院院长高晓红、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吴亚明、河北省艺术研究所所长蒋国新、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所长温江鸿、山西省戏剧研究所所长祁爱斌、湖北省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杨建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研究院党总支书记曹庆华、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副院长蒋中崎、江西省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燕、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务委员毛琦、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代表黄剑武、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代表熊英、西藏自治区民族艺术研究所代表强巴次仁和平措云丹等也分别谈到了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和文化艺术研究的实践转化等问题,为“联盟”下一步发展提供了诸多选项和可能。一些院(所)也表示,要以“联盟”成立为契机,要在院(所)人才队伍建设、内部机构设置、研究布局和研究方向上进行调整,以适应“联盟”平衡发展的需要。

声明: 转载请保留链接: “全国省级艺术研究院(所)联盟”在长春成立 http://www.sdysyjy.com/info.aspx?ai_id=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