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 我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2-11-11 栏目:动态新闻 点击: 669 次

 

11月10日下午,我院召开院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研讨交流,研究部署我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工作。

 

 

 

 

 

 

本次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传达了中央、省委和省文旅厅有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决定。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一次举旗帜、聚人心、指方向、齐奋进的大会,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前进方向,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报告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催人奋进,反映了全党的意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意愿,深刻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蓝图,充分体现了百年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飞跃,是激励全党继往开来、砥砺奋进、勇毅前行的政治宣言和进军号角,是中华民族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特别是报告第八部分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论述为文旅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作为我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各支部、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学深悟透报告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推动我院艺术科研、艺术创作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林凡军

 

会上,院长林凡军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近期工作和学习感悟作了交流发言。他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凝聚全党智慧、反映人民意愿、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艺术科研和艺术创作机构,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学习态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不断更新学习状态,坚持学、反复学、透彻学,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我们的工作,繁荣我们的研究和创作,使我们研究的成果、创作的作品更有说服力、凝聚力和引领力。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党总支书记孙海涛

 

院党总支书记孙海涛就我院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常委会要求,落实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鲜明、气势磅礴,是未来一段时期我们所有工作的总的纲领,院总支成员、各支部负责人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要原原本本学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在学习活动期间,要坚持每周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每个部门选派一名同志交流学习体会、每名干部职工阅读一本经典文献、结合业务工作撰写一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在学习活动总结阶段,集结一本“山东省艺术研究院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文章汇编”。通过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全面系统地把握党的二十大所作出的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更好地指导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推动各项学习效果尽快落地。院属各部门要集思广益,为全院学习贯彻活动贡献集体智慧。院办公室尽快出台我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重维度、多范围参与的主题活动,并与我院党总支、各支部“品牌创建、个人建功”系列活动相结合,加强宣传、广泛引导,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三是进一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高标准完成我院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联系实际在干中学,把对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持续高质量推进国家社科基金与艺术学重大课题研究、院新址改造搬迁、院七十周年院庆筹备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会议由我院党总支书记孙海涛主持,院党总支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